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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组织巡察反馈

来源:迁西发布 发布时间:2019-03-14 08:34:18 阅读量:529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9312日至1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兴城镇、新庄子乡、太平寨镇、东莲花院乡、罗家屯镇、三屯营镇、洒河桥镇、汉儿庄乡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县委各巡察组长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派员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九大决定在市县两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是巡视工作在市县的拓展和延伸。整改落实是否严肃认真,是否真整实改,是否经得起历史检验,是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检验,是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巡察整改的主体,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自觉接受政治巡察,自觉进行政治体检,自觉严格巡察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要压实整改责任。正视问题,对巡察反馈问题,必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从自身查找问题,从主观上分析原因,决不允许回避、推脱,更不能遮遮掩掩,要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明确责任,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是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带头履责,率先垂范,做到重要内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整改合力。挂帐整改,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采取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做到所有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提高整改实效。被巡察乡镇要在巡察意见反馈十日内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在巡察反馈后两个月内将党委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稿和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报县委巡察组审核;被巡察乡镇党委书记要对上报整改材料真实性手书承诺;要整章建制,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要坚持整改“双公开”,整改情况以党内文件形式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向党内通报,内容要与巡察反馈意见相对应,防止漏项,在党内通报的基础上,本着内外有别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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