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迁西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4-23 11:29:10 阅读量:6866
日前,经中共迁西县委批准,迁西县纪委监委对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西县分局原副科级干部李卫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卫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企业在迁西开展业务提供帮助,并收受二手丰田雷凌轿车一辆。
李卫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迁西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迁西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卫军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予以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将其职务违法问题移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追究其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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