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迁西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2-19 18:20:40 阅读量:1165
迁西县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等人公车私用的问题。经查,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与副院长蔡国柱违规决定使用本院公务用车冀BDW120接送负责下乡体检工作人员往返迁西。2019年5月14日至6月11日,该车由该卫生院健康办主任李海峰或蔡国柱驾驶,违规在工作日早晚接送工作人员往返迁西,晚上及节假日期间公车停放于驾驶人住所附近。2019年7月21日,刘友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国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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